研習會--遺產管理人職務實務案例解析

★每年數億元無人繼承的財產,如何處理?全賴遺產管理人!
講師: 黃振國總經理
上課時間: 114年7月24日星期四,AM9:00∼12:00 & PM2:00∼5:00
上課地點: 台北市館前路26號9樓A3教室 國際智庫會議中心
研習費用:NT$ 3400
課程大綱:
  目前為線上及實體教室併行開課,報名實體教室上課人數達開課標準,即加開實體教室上課,謝謝∼∼

內政部統計今(114)年度全國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7萬2千餘筆,建物近5千戶。其中土地部分約3千4百公頃,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,總價值約992億元。單單112年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,1.38億元、111年約5.84億元。尤其是110年的23億餘元中,當年2月北區分署有15億元(土地49筆、房屋6棟)。當被繼承人死亡,繼承人卻不知所蹤時,遺留的遺產該如何處理?這時就是遺產管理人出場的時候了。而遺產管理人的任務,包括:搜索繼承人及清算遺產之程序、確定是否真沒有繼承人存在、確定遺產之範圍、數額;遺產管理人職務,則是須編製遺產清冊、為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、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。遇到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時,則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,如律師、地政士、會計師等代為處理,如有賸餘現金,亦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。在現行法規下,遺產管理人還是納稅義務人,也曾發生因未申請延期,未在期限內繳稅,遭罰款的案例。如何做好遺產管理人?訣竅就在本班!

因遺產管理人主要是在繼承人不明前,幫忙找繼承人,並處理被繼承人的遺產,所以在找到繼承人並承認繼承前,遺產管理人所做的行為,其實是被視為繼承人的代理人。而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,也需遺產管理人的奔走協調。因此在擔任遺產管理人時,必須小心謹慎。本班從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開始,解析遺產管理人的職務,並就報稅案例、遺囑信託案例做討論,讓你做好遺產管理人,不吃虧!

研習內容:
一.失蹤人聲請法院選任財產管理人
二.無人繼承遺產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及公示催告
三.有限責任繼承及陳報遺產清冊與清算程序
四.聲請法院選任遺囑執行人
五.遺產管理人聲請法院變賣遺產
六.遺產管理人職務案例研討
七.遺贈、遺囑及報稅案例解析
八.遺囑信託案例解析
九.遺產協議分割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案例解析
十.公設地全額抵繳與比例抵繳案例解析

•永然法律研究中心•電話:02-2356-0809• 傳真:02-2391-5811 •E-mail:study@lawking.com.tw
•地 址: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7樓•版權所有:永然關係企業

永然課程•不動產課程•不動產教育訓練•不動產上課•不動產進修•不動產學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