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 : 首頁 > 永然文化出版
作者 書名 關鍵字
公司漏未報稅怎麼辦?
2003/12/18
作者: 峻誠稅務會計師事務所

營利事業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,但已於接獲滯報通知書十五日內補辦結算申報:

經稅務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,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百分之十滯報金,加計之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。

營利事業於接獲滯報通知書後,十五日內仍未辦理結算申報:

稅務機關即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,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百分之二十怠報金,加計之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四千五百元。

營利事業違反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及七十二條規定,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,但在稅務機關填發之滯報通知書送達前自行申報者:

仍應依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加徵滯報金。

逾滯報通知書通知補報期限,而在稅務機關送達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通知書前自行申報者:

仍應依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加徵怠報金。
(所得稅法第七十九條、第一百零八條) (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二條)
 
相關圖書介紹
 
前期書訊文章
   目前在第 1 頁, 共有 172 頁,每頁有 6 筆記錄
到下一頁 到最後一頁

文章主題
第01期 2025 2
第02期 2025 3
第03期 2025 4
第04期 2025 5
第05期 2025 6
第06期 2025 7

 

•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•電話:02-2356-0809• 傳真:02-2391-5811 •book@lawking.com.tw
•地 址: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7樓•付款方式
•統編:22612270 •版權所有:永然關係企業